《表3 武汉市地理国情内容指标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关联关系》
注:地表覆盖分类中人工堆掘地、拆迁待建工地、房屋建筑工地、其他建筑工地均可对应于城市建设用地各地类,故表中不一一列出。
从武汉市地理国情内容指标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关联关系来看(表3),多数地类与城镇综合功能单元分类可以建立直接的关联关系,部分地类则以“多对一”或“无对应”关系对应于城镇综合功能单元分类,尽管有地表覆盖分类作为补充,但关联关系仍不太明确。由于武汉市现行标准按照具体功能和权属对单位院落作了进一步细化,城镇综合功能单元分类可与城市建设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大多数中类建立直接的“一对一”关联关系;因城镇综合功能单元中工矿企业未作具体细分,其与城市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的关联关系较为笼统,并不能作为数据转换试验的直接参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绿地广场用地、待建用地未能建立明确的关联关系;此外地表覆盖分类中人工堆掘地、拆迁待建工地、房屋建筑工地以及其他建筑工地并不能明确反映建成后的具体功能,这4个地类均可对应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各个地类。
图表编号 | XD0013084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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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刘稳、詹庆明、刘权毅、司瑶、黄启雷、樊智宇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武汉大学数字城市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武汉大学数字城市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武汉大学数字城市研究中心、武汉市测绘研究院、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武汉大学数字城市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武汉大学数字城市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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