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珠三角试点城市“三旧”改造政策创新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相关文件整理形成。
广东省关于“三旧”改造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最重大的一个突破点是承认国土资源“二调”(3)的建设用地为现状用地,针对现状违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土地确权登记、简化补办土地征收手续、完善历史用地手续、补办农地转用及供地手续和“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优惠处理等;并允许采用协议出让供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可简化手续[17]。这些政策较以往有非常大的突破和创新,各市城市也利用“三旧”改造政策,结合自身特点聚焦集体建设用地,在既有土地制度框架下做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探索与政策创新(表3)[18-22]。
图表编号 | XD002449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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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28 |
作者 | 项振海、郭炎、袁奇峰、谭诗敏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