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年度目标与阶段性目标》

《表3 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年度目标与阶段性目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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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机制与政策特征——基于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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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发现,省级政府大体将政策目标划分为两个阶段,2017年度目标和2020年阶段性目标(参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省份设定的2017年度政策目标与《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网络化等目标呈现出高度一致性。这一方面体现了《指导意见》具有顶层设计的纲领性价值,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多数省份政策的创新性不足。部分省份在遵循《指导意见》的共通性指标外,设置了具有突破价值的差异性目标,如贵州省的省市县乡四级实体政务大厅和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点、云南省的“一张审批网”、江苏省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省份等。设定差异性目标的多是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覆盖层级多的省份[3]。省域政策2020年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呈现出高度一致性,几乎全部采用《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智慧化等目标。省域阶段性目标的趋同存在着隐忧,省域间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通过短短几年全部实现一致性目标面临着很大挑战和实践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