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省域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汇总表》

《表4 省域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汇总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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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机制与政策特征——基于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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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型指标的考核标准为是否完成的0-1变量(参见表4)。在国务院公布的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主要目标任务汇总表中,划定了对省级网上政务服务水平的框架性衡量指标,分别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绩效考核机制、是否在省(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等四个方面。指标框架一致性保证了建设标准的统一和普遍规律的遵循。在顶层设计的框架性指标划定下,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目标任务却呈现出差异性与非同步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服务事项目录两大指标的实现地区数和实现百分比极高,已经接近目标全覆盖。绩效考核机制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两大指标的实现率则明显偏低,后续发展任务艰巨。部分省份在框架性指标落实上预期较为滞后,例如,辽宁省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上未设定预期目标,安徽省则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上未设定预期目标,内蒙古、上海、西藏、湖北省等省份在绩效考核机制上未设定预期目标,山西、甘肃、西藏、新疆等省份则在开设网站专题上存在目标缺失。这表明,省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目标任务落实存在着显著差异和不足,全方位覆盖省域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