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三省一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制度建设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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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政府视角下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以浙、粤、苏、沪等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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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法治思维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29]。浙、粤、苏、沪三省一市以推动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制度建设撬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发展,近年的改革与探索方兴未艾、成果迭出,打造了整体政府形象。如表3所示,浙江省通过地方立法,将涉及基础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工作要求、创新举措予以立法确认,并辅以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有力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广东省通过一揽子方案提出了数字政府的总体架构,并通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予以强化。江苏省于2017年5月一次性通过《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以制度合力为“不见面审批”保驾护航。上海市则相继通过颁布《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上海市“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为“一网通办”助力赋能,为改革攻坚克难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