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与韩国在植物源食品中的铅、镉限值对比(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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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韩国食品安全标准中铅、镉指标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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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b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c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除外;d麦片、面筋、八宝粥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除外;e稻谷除外;f小麦除外;g糙米、大米除外;h咖啡豆除外;i香菇和姬松茸除外;j适用于养殖蘑菇、

中韩两国在植物源食品中的铅、镉限值对比结果见表1。结果显示,两国对于植物源食品的分类一致,由蔬菜、水果、谷物、坚果、食用菌组成。在蔬菜及其制品中,针对铅指标,我国分成了新鲜蔬菜、豆类和薯类蔬菜、芸苔类和叶菜蔬菜、蔬菜制品4类,针对镉指标,分成了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芹菜、黄花菜7类。韩国针对铅、镉2个指标的食品分类基本一致,包括豆类蔬菜、叶菜蔬菜(含芸苔)、叶茎类蔬菜、球茎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瓜果类蔬菜,以及高丽参这类韩国特色食品。此外,对于铅指标我国增加了蔬菜制品类别,韩国无此类别。除蔬菜制品和高丽参外,两国大部分蔬菜类别的铅、镉限值均在0.1~0.3 mg/kg和0.05~0.2 mg/kg,我国规定蔬菜制品的铅限量为1.0 mg/kg,韩国高丽参的铅限量为2.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