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中国70年来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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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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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与国外相比有较大差距。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从计划经济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刻转型,我国食品产业规模、行业结构与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食品安全风险的基本内涵、主要类型、表现方式不断演化。与之相适应,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经历了从食品卫生管理体制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再向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深刻转变。这一演化变革的内在逻辑在于,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变革深刻影响着食品(农产品)相关行业的发展,直接导致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动态演化,不断赋予食品安全以新的内涵,推动着食品安全政策目标的优化调整,促进了政策工具的创新与发展。纵观新中国70年来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演变,可将其划分为如下四个阶段(详见表1):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型食品卫生执法体制(1949-1977年)、经济转轨时期的过渡型监管体制(1978-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混合型监管体制(1993-2012年)和迈入新时代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2013年以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