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立法影响评估制度三种类型的区别》
考虑到立法程序的不同阶段,立法评估本质上分为三种类型:第一,事前立法评估,即在法案构想之前或构想当时,预测各种对策规定能产生什么样的效果;第二,并行立法评估,即法律草案制定后,预测评估具体或特定的法律规范文本预计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第三,事后立法评估,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若干时间之后,分析实际出现了哪些预期或意料之外的效果。这三种类型各有不同,具体区别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881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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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5 |
作者 | 郭一帆 |
绘制单位 | 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韩国全州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