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两种评价方法评价结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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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综合水质标识指数的九洲江水质演变趋势和相关性分析》
注:*为两种评价方法评价结果不一致
采用综合污染指数评价法[4]对九洲江干流8个断面进行评价,并与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评价法结果进行对比,详见表6。结果显示,除陆川污水处理厂下游(2016年)和良田坝(2015年)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评价结果劣于综合污染指数法外,其余断面在各个时段的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评价结果均优于或接近综合污染指数法。这表明,综合污染指数评价法能够直观判断综合水质类别的范围,但是不能明确水质类别;而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评价法,既能判断综合水质类别、细分类别的污染程度,还能识别单因子水质达标个数,更进一步反映水质的污染状况。
图表编号 | XD0016624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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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蓝月存、林卉、黄伯当、李昆明、滕云梅、许桂苹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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