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描述性统计: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能抑制企业避税吗》
注:以上连续型变量均在1%和99%分位数处进行了缩尾处理。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基金并未实现全国统筹,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自行拟定养老保险缴费率,因而形成了地级市层面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年度和地区差异。根据表1的统计,在样本年度内,地方的法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最低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最高为缴费基数的22.5%,中位数为缴费基数的20%。理论上,地级市层面的法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企业层面的特征和避税情况无关,满足工具变量的外生性要求。企业实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主要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两个因素的影响,法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企业实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正相关,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要求。因此,本文采用企业总部所在地的法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作为工具变量,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估计企业的实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对企业避税的影响。通过人工浏览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百度搜索等方式搜集了2008—2015年各地级市法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数据,鉴于部分城市数据缺失,研究样本减少到7 447个。表5报告了相关结果,其中第(1)列和第(3)列是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工具变量CityRate与企业的实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RetireRate显著正相关。第(2)列和第(4)列是第二阶段的回归结果,在考虑了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影响后,RetireRate与ETR显著负相关,与STR-ETR显著正相关。这进一步证明了本文的假设。
图表编号 | XD0016519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赵健宇、王文慧 |
绘制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