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与企业避税:双重差分法》
(5)PSM-DID。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应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本文通过手工整理各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发现,《通知》颁布后,上海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1%下调至20%,江西、山西、四川和新疆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则由20%下降至19%。利用这一政策冲击,本文试图通过构建PSM-DID来考察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下降的外生冲击对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具体而言,本文将下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地区(上海、江西、山西、四川和新疆)作为实验组,而将其余地区作为控制组。首先,本文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进行配对,共获得4550个样本。然后,本文利用配对后的样本做双重差分检验。本文设置了是否实验组虚拟变量(treat),对于位于实验组地区的公司,treat取1,否则取0;设置了政策实施时间的虚拟变量(policy),将政策实施之前(即2015年及之前)的年份设为0,而政策实施之后的年份设为1。最后,本文构建了交乘项policy_treat,以考察《通知》颁布对企业避税程度具有何种影响。表9显示,policy_treat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表明在受到《通知》这一外生冲击使得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下降后,企业的避税程度也随之显著下降。这意味着利用外生事件识别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与企业避税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再次支持了前文的研究结论,即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确实增加了企业避税行为。
图表编号 | XD0015432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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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7 |
作者 | 魏志华、夏太彪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