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1—2018年地方税收入占比对比表》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营改增之前,占据地方税收最大比重的为营业税,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6年之前每年营业税占据地方税收比重均超过50%,具有明显优势且收入稳定。但随着营改增小范围实行,营业税的比重逐渐降低。到2016年营业税开始全面进行,占比变为39.11%,其他地方税种有所增长但比重仍然较小,没有明显的比例优势。到2017年,营业税被中央地方共享的增值税取代,地方税收入随之下降,从而造成地方政府事权财权不匹配现状。2017年,我国地方税收入总计1.7万亿元,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3万亿元,地方税收入仅占地方财政支出的十分之一,如此大的差额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方财政负担过重。地方税收入过少,难以支撑其政府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增加政府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比重,导致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占据财政收入比例过小,不利于税制的完善。
图表编号 | XD0016436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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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王珂 |
绘制单位 | 中原土地储备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