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可交换债与股票质押融资效应比较》

《表6 可交换债与股票质押融资效应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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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降低股票质押风险的“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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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票质押而言,若大股东质押比例过高,就可能面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一旦大股东无法偿还融资款或股价暴跌至或低于预警线,就可能导致强制平仓,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因此,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股票质押比例越高意味着风险越高,出质人偿债能力可能越差,对上市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会向资本市场传递较为负面的信号,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一定的冲击。而发行可交换债对于股价的影响则相对较小,即使最终可能发生换股导致大股东减持。由于可交换债作为标准化证券,发行后可在交易所转让交易,其本身具备一定的流动性支持,可有效缓解债券持有人的换股变现需求。可交换债在通过赎回、回售、持有到期等方式退出情况下,其转让将不会直接对标的股市场价格造成直接冲击;在换股减持退出方式下,其将对标的股市场造成一定冲击,但其冲击影响有限。因此,发行可交换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融资的方式,相比于股票质押向市场传递的负面信息较少,对股价的影响较小。可交换债的减持退出对市场冲击程度较为温和有限(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