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法官群体和律师群体对构罪后刑罚适用的认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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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秩序视域下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基于法官与律师认知差异的考察》
《刑法》为扰乱法庭秩序罪配置了单处财产刑和短期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刑的较轻刑罚。本研究发现,对案例给出行为评价为构罪的法官群体和律师群体中,在对行为人具体适用何种刑罚方面,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具体频数分布见表5)。整体而言,法官群体表现出相对“重刑”的倾向,律师群体表现出相对“轻刑”的倾向,具体呈现在以下两个方面:[22]
图表编号 | XD0016020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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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何挺、杨林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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