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金华市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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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立“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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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

2018年开始实施的金华市大病保险制度设置了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两部分。对于基本保费部分,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均需缴纳。2018年、2019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政府和单位30元,个人20元),2020年为75元(政府和单位45元,个人30元)。对于选缴保费部分,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选择缴纳,每份100元,最多可缴纳3份,并相应设置了不同的待遇保障水平(见表1)。2020年,金华大病保险参保人数达503万人,大病保险筹资总额14.9亿元(基本保费3.7亿元,选缴保费11.2亿元),人均筹资额296元,是浙江省大病保险最低筹资标准的5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