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将人民币作为官方储备的代表性国家》

《表3 将人民币作为官方储备的代表性国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金融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基于新兴市场国家的实证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作者根据Eichengreen和Lombardi(2015)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数据整理。

本文根据Eichengreen和Lombardi(2015)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一些信息将一些把人民币设定为本国官方外汇储备的部分国家整理出来(见表3)。同稳健分析(1)中的样本时间截取一样,大部分国家将人民币设定为官方储备货币也都发生在2009年之后,因此,这部分稳健分析的样本时间选取也以第二时间区间为准(2010Q1—2013Q4)。而在样本国家选取上具体包括:斯里兰卡、马来西亚、哥伦比亚、新加坡、韩国、沙特阿拉伯、尼泊尔、智利、俄罗斯、南非、印度尼西亚、泰国、巴基斯坦和匈牙利,结果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