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央政府设定地方政府人才工作职责的代表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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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发展中“唯帽子”现象的权力困境与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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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统筹权力在人才工作问责中的“唯帽子”。统筹权力的形成使得地方政府具有了更大的自主运作空间,但中央政府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规划了地方政府在高层次人才培育中的重要职责,并对其进行必要的问责与监管。于是,中央政府在多项针对地方政府人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建立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详见表1),如2016年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在绝对考核标准不易确定的情况下(如可以评定为优的具体标准),具有比较优势者(即相对业绩)便更容易得到上级的肯定与赞赏。这种问责机制产生了较强的激励效应,“地方政府为了更好地完成委托方(中央政府)的任务,会在委托方所确立的目标的基础上‘层层加码’,以获得相对较好的业绩排名”[12]。据统计,目前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针对本地区的大学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并不断强化物质激励和薪酬待遇在人才引进中的重要性。地方政府以拥有多少两院院士、“长江”、“杰青”等“帽子”人才来凸显其政绩。如王建华所言,为争夺极为有限的“锦标”,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已经由通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以发展区域经济向通过争夺“帽子”人才以建设域内高水平大学转变。[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