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逻辑Ⅰ和逻辑Ⅱ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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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专业教育走向实践:必要性、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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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Ⅰ和逻辑Ⅱ分属不同的知识范式,其评价标准、要求、活动情境存在差异(见表1)。由于这种差异,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的学生到了监狱工作岗位后,可能并无优势可言。工作多年后,与同期毕业的学生相比,其职业发展可能没有差异。更有甚者,曾经的优等生在工作中的发展并不比普通学生好。这说明,评价学生与评价民警的标准明显是不同的。进一步说,学校教育缺乏对职业发展的预测能力,人才培养目标与实践需求之间存在差异。这里的启示是:我们应努力保持教育要求与工作要求相一致,将专业和实践对应,将教学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应。只有这样,我们培养的人才才可能成为实践中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