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组织结构混合逻辑、交互混合逻辑与“结构+交互”混合逻辑之间理论观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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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后组织整合制度逻辑变革研究:混合逻辑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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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第一个理论贡献是深化了以往制度理论中关于组织结构混合逻辑与交互混合逻辑的研究。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倾向于将结构混合逻辑定义为一种组织场域内由不同逻辑主导的业务单元组成的逻辑状态,各业务单元之间界限分明、相互独立(Kraatz&Block,2008;Greenwood et al.,2011),整体组织逻辑呈现出一种区隔、松散的状态(Jarzabkowski et al.,2013;Perkmann et al.,2019)。这种分析思路以组织内部不同逻辑之间的平衡为导向,其逻辑决策的出发点在于最大可能地照顾到组织内多数业务单元的利益。而关于交互混合逻辑的观点则强调,组织内部多种制度逻辑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这种以逻辑冲突、逻辑强化、逻辑重构等形式展现出来的逻辑关系是组织应对外部复杂制度环境的必然选择(Reay&Hinings,2009;Battilana&Dorado,2010;Pache&Santos,2013;Ramus et al.,2017),是一种组织面临外部制度复杂性的整体逻辑解决方案。首先,本文对这两种制度逻辑决策形态进行了拓展,基于制度逻辑的层次性和紧密度,结构混合逻辑的分析重点在业务单元逻辑决策上,各业务单元之间逻辑决策紧密性弱,是一种由业务单元到组织管控的自下而上的逻辑影响机制。与之相对的,交互混合逻辑决策的核心在于组织整体管控上,强调组织整体逻辑决策对于业务单元之间紧密逻辑关系的约束效应,各业务单元之间逻辑决策紧密性强,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逻辑决策影响机制。其次,本文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能够兼顾内部业务单元利益均衡和组织整体管控的组织“结构+交互”混合逻辑决策形态。在此形态中,不同业务单元之间的逻辑决策既可能相互独立,也可以紧密联系。组织整体管控机制通过协作潜力来保证不同业务单元之间既独立又联系的逻辑决策机制的高效运作。另外,这种基于业务单元的复杂逻辑决策也通过文化双融来推动构建一种平等、包容的组织整体管控逻辑决策。关于组织结构混合逻辑、交互混合逻辑与“结构+交互”混合逻辑之间的理论关系如表10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