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节点关系:民宿消费领域价值共创的机理推导与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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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消费领域价值共创的机理推导与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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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王新新和万文海(2012)[6];(2)张婧和邓卉(2013)[18];(3)李丽娟(2012)[19];(4)Wu(2008)[20];(5)Pivcevic和Petric(2011)[21];(6)Kim等(2017)[5];(7)Yoo等(2012)[16];(8)Moore等(2005)[14];(9)Huang和Hsu(2010)[15];(10)Wei等(2017)[17]

消费领域的价值共创主要由共创行为、价值感知和绩效检验3个大部分构成(表1)。首先,已有研究主要通过消费者与员工互动[6]、消费者之间互动[6]、消费者与产品互动[6]、消费者参与[54,58]、企业与消费者[18]、企业与员工[18]、共创意愿[19]和层次行为[19]8个变量维度,或以单一维度[54,58],或以两三个维度组合的方式[6,18,19]对共创行为进行描述和解释。其次,在共创价值中的“价值感知”方面,则主要通过消费审美价值[18]、品牌价值认知[18]、价值体验[19]和感知价值[54,58]等单一维度的变量来代表。最后,则通过满意度[54,58]、行为意图[54,58]、品牌忠诚[6]、品牌绩效[18]和品牌资产[54]等变量来验证前置变量的驱动性,以这种驱动性对绩效检验环节进行描述和解释。除去上述内容,已有文献还存在以下几点特性:第一,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选用的变量会略有差异,但通常选用以互动性为中心的变量来对共创行为进行解释;第二,在价值感知这一节点上,都选用以价值为中心的变量来进行研究;第三,一般选用消费者感知评价和行为倾向等变量作为绩效检验的构成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