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贫困县的变迁:中国农村扶贫制度变迁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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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扶贫制度变迁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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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经济周刊》:“谁是特困的贫困县———国家14个特困区679个贫困县名单披露”;新华网:“新闻背景:我国贫困县的变迁”整理。

其次是针对贫困区域识别的贫困县、贫困片区也经历了五次比较大的调整。1986年提出“国家确定的贫困县”,为273个;1988年加进牧区县、“三西”项目县,为328个;1994年以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超过700元的县一律退出,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称“国家级重点扶持县”,为592个;2001年东部五省33个重点县取消,名额全部调到中西部,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作为特殊扶持区域,整体享受重点县待遇,不占重点县指标,总数仍为592个;2011年按“高出低进,出一进一,严格程序,总量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调出38个,调进38个,总数不变,仍为592个;同年全国确定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上已经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3地州,共14个片区。进入以上14个片区的县共有680个,称为连片特困地区县,其中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有440个。(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