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起步期重要政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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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策变迁及其未来发展——基于413份政策文本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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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02)》获国务院审议通过。纲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完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需全面发挥作用。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这一阶段,国务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公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一批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和标准相继出台。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各部门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自律活动;各地区探索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整合应用;社会对信用服务产品的需求日益上升,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