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入海河流总氮和氨氮线性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
线性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使用F检验法。取显著性水平α=0.05,自由度df=n-2,统计量F=(n-2)×U/Q,其中,U为回归平方和,Q为残差(剩余)平方和,n为样本容量。在“原始假设”下,若计算得到的F计算≥查表得到的F临界(α=0.05,df=n-2),则线性回归方程显著(有效),反之,线性回归方程不显著(无效)。4条入海河流总氮与氨氮线性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结果详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3763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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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2 |
作者 | 吴月英、徐贵泉、陈明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