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稳健性检验(3):去除数字产业化行业后仅对传统行业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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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基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者非理性行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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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

传统行业和计算机通信等数字产业的无形资产结构有很大区别,对于计算机通信技术行业而言,软件、系统及平台等是其主要的生产资料,占比本身就高于一般行业,而本文所论述的数字经济化更多地指向传统行业,故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去掉了中国证监会2012行业代码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I6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以及I65(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行业样本,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本期与上期的数字经济化程度与公司治理水平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43和0.269,且显著性水平均为1%,与主回归结果一致,支持了本文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