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环境信息披露、环境规制与企业绩效回归结果》

《表5 环境信息披露、环境规制与企业绩效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环境信息披露、环境规制与企业经营绩效》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为了研究环境规制的调节作用,在模型(2)、模型(3)的基础上分别加入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环境规制的交叉项,表5给出的是模型的回归结果。表5中模型(4)、模型(5)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环境规制的交叉项系数估计值分别为0.009和0.018,与预期符号一致,分别在10%和5%水平显著相关,即环境规制的存在加强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说明在外部规制的压力下,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有了更加积极的响应,而这种响应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企业绩效的改善。虽然实证结果验证了假设2a的存在,即环境规制对环境信息披露的信号传递效有正向强化作用,但是通过模型(4)和模型(5)中交互项的T值,可以看出在相同条件下,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绩效的强化作用更加显著。可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是在强制约束下公布环境信息无法摆脱辩解之嫌,即持“监管动因说”的利益相关者会从规制的动因出发,认为政府对企业监管的前提是环境表现较差,从而传递出消极的环境信号;二是规制力度越大,遵循规制的成本越高,则俘获后的收益越可观,这也为规制俘获行为孕育了土壤。所以,相较于政府通过硬约束迫使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利益相关者更青睐于通过软约束获取环境信息,从而造成了环境信息解读上的差异,故假设2b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