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干预前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比较》

《表2 干预前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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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预对医嘱点评质量的影响及其对不合理用药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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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干预前组比较(*P<0.05)。

干预前组189份医嘱中,不合理用药医嘱67例占35.45%,不合理医嘱类型前3位分别为超说明书用药、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包括超权限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预防使用时机不当、使用抗菌药物指征不明确以及更换抗菌药物不适宜)及适应证不合理。而干预后组188份医嘱中,不合理医嘱用药45例占23.94%;不合理医嘱类型前3位分别为超说明书用药、给药频次不当及抗菌药物的使用不合理。自2017年3月起,医院以全院公示并与绩效挂钩的形式对医嘱用药点评结果实施行政干预。干预前住院患者医嘱用药不合理率由35.45%降至干预后的23.94%。后者显著低于前者(χ2=0.018,P0.01<0.05)。干预前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