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经济效益分析》
注:经济效益分析中未计算其他饲养成本,利润=活羊售价-精料成本,为整个试验期(210 d)的总利润。
采用单因子试验设计,按同质原则将所选试验羊分为4组(每组10只):Ⅰ组(放牧)、Ⅱ组(放牧+0.1 kg混合精料/只)、Ⅲ组(放牧+0.2 kg混合精料/只)、Ⅳ组(放牧+0.3 kg混合精料/只)。试验从2017年10月中旬—2018年5月中旬,预试期15 d,正试期195 d,共210 d。试验羊全天放牧,以玛曲县欧拉乡安茂沟天然草场牧草为基础日粮,归牧后补饲不同量混合精料,混合精料配制参照《肉羊饲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816—2004,并根据当地牧草营养概况,按照体重30 kg,日增重200 g育肥羊营养需要配制。配方及营养水平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35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王彩莲、郎侠、宋淑珍、王斐、刘立山、宫旭胤 |
绘制单位 |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