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技术考核指标修订对照表》
(1) 加分项,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每增加5%加0.5分,最高加1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每低于标准0.5%加0.5分,最高加1分。(2)原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指标拆分为两个指标,原分值位3分,拆分后分别为2分。
建设节水型城市是城镇节水工作的综合目标和重要抓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也明确要求,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要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了《考核标准》。对比2012年标准可知,此次指标做了较多的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对比见表1、表2、表3),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城镇节水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和新思路。
图表编号 | XD001318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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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05 |
作者 | 徐慧纬、程彩霞、高伟、杨宏宇、陈玮、赵晔 |
绘制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