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斯坦福大学对不同类型教师参与学术创业活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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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一流大学如何平衡教师学术创业引发的冲突——斯坦福大学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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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Stanford University.Conflicts of Commitment and Interest[EB/OL].(2019-05-20)[2019-05-20]https://doresearch.stanford.edu/policies/research-policy-handbook/conflicts-commitment-and-interest.

实际上,无论以何种形式参与学术创业,斯坦福大学都仅允许教师承担“咨询”角色,并且规定每个学术季度咨询时长不能超过13天(假期包含在内)。这个限制旨在保障和进一步促进斯坦福大学的教学和科研。[13]如果教师一学术季度参与咨询活动时长超过13天,但是在一个学术年不超过39天,则应向部门主任或院长汇报。通常,教师合理的“平均”咨询时长是被允许的。此外,斯坦福大学对兼职教师、非12个月任命期教师、休假期教师的学术创业时间(即咨询时间)都有具体的规定(见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