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环境财政支出占比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样本分组)》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是标准误,标准误均聚类(Cluster)在省级层面。
表2和表3基于不同的环境污染排放指标说明了环境财政支出对于改善环境的显著效果,进一步考虑不同样本分组的情形。本文根据省级地区实际人均GDP进行分组,将实际人均GDP高于平均值的省份称为发达地区,其他则为欠发达地区,见表4中的对立分组。表4同时考虑了4种主要的环境污染排放指标,采用双向FE模型,控制了省级控制变量。同样,表4也省略了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1265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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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20 |
作者 | 张凯强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