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农村幼儿园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018年山东省《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幼儿园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既便于幼儿教师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可使幼儿教师认真踏实从教,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由表7可知,农村幼儿园与幼儿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者已达62.4%,但仍有37.6%的农村幼儿园未与幼儿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幼儿教师的待遇和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无合同幼儿教师往往对幼儿园缺乏归属感,容易造成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而幼儿教师的频繁更换会严重影响幼儿安全感的形成,不利于保教质量的提高。
图表编号 | XD0012245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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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0 |
作者 | 山平、林丽君、于吉涛 |
绘制单位 |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中国邮政集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