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外来移民小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

《表2 外来移民小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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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来移民小社会治理研究——基于上海、义乌和广州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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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可以看出,因在熟人圈子、社团组织和宗教组织等方面的建构能力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形态,如上海日韩人的熟人圈子、社团组织和宗教组织发育都比较完善,彼此之间又具有非常高的重叠性和交织性,组织化程度相当高,因此其小社会呈现出紧密型的社会形态,他们与地方政府互动过程中表现出一种主动隔离的自主性智慧。义乌中东人和广州非洲人的社团组织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都存在着单层次发育、非正式运作、功能不完善和规模不稳定等特征。但义乌的中东人群体在不断建构一个既多样又统一的宗教组织网络,他们通过紧密的宗教组织网络而被整合在一起,从而呈现出一种扩展型的社会形态。他们与政府互动过程中表现出一种不断向政府靠拢以寻求更大发展空间的发展性智慧。相对而言,广州非洲人小社会的自主性最弱,其小社会呈现出一种松散型的社会形态,加之地方政府对其采取“管查控打”的治理行动,使得他们在空间建构以及和政府互动过程中更多地表现出一种生存性智慧。具体而言,在国家的治理行动与外来移民的组织建构实践的相互影响下,上海日韩人小社会、义乌中东人小社会、广州非洲人小社会与地方政府之间分别形成了“排斥—靠拢”“靠拢—靠拢”“排斥—排斥”的互动关系,这些不同的互动关系又表明,不同外来移民小社会与国家的距离不同。相较而言,义乌中东人小社会与国家的距离较近,上海日韩人小社会次之,广州非洲人小社会最远。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互动关系只是阶段性的,随着外来移民小社会的发展形态、国家移民政策和地方政府治理实践的变化而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