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美英加法德五国大学校长遴选范围及标准的特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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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学校长遴选制度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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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五国大学校长遴选标准的异同,首先,在遴选范围上,英法德三国遴选范围较广,不局限于本国籍、本地区、本校人员;而加拿大则要求必须是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美国部分学校则具有明显的选择偏好,倾向于选择本校校友、校外人员,以保持本校文化、吸纳外界资源,部分公立大学则倾向于选择女性、有色人种或少数族裔,以符合文化多样性和政治正确的要求。其次,在遴选的具体标准上,其共性表现在学术能力和管理经验是大学校长遴选标准的共同要素,各国都对校长能力的多维性提出较高要求。其差异表现为:美国大学校长遴选标准因学校规模、类型、地理位置等情况而异,但在普遍任职条件上除校长个性品质、学术造诣、学术地位、学术职称、社交能力与理财能力等(5)以外,特别注重行政管理能力与管理经验,甚至要求校长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能力。加拿大关注的内容与美国类似,也比较全面,涉及学术、工作经验、管理能力、领导方式、组织认同、品行性格等方面,其中对校长品质性格与组织认同层面的特征关注较多,如幽默感、使命感和良好声誉等。英国更注重人选的学术造诣与能力,法国和德国则比较注重校长的工作资历与成就。美国和德国还强调大学校长的高等教育理论水平,包括对不同学科文化的尊重、对教育规律的理解和把握等(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