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80年和2018年我国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比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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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城市化演进逻辑、基本经验与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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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的对立性,主要表现为我国地方政府主导的“城市偏向”城市化道路和模式。所谓城市偏向,是指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施偏向城市的政策,其结果为对城市中的各类人群有利,而对农村居民和农业转移人口不利[5]。政府的城市偏向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宏观经济政策扭曲经济信号,城市中的非农产品附加值被提高到平均价值以上;二是各类公共支出主要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较少考虑农村地区较高投资回报的可能性;三是城市公共部门就业表现为严重的低效率标准。我国城市偏向政策通常被概括为两种范式:一是为实现“赶超型战略”,通过扭曲市场产品价格和生产要素价格施行“剪刀差”政策,形成不利于农村居民的制度环境;二是农村居民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普遍性歧视。我国农村居民具有分散性和弱的组织性,相互之间的信任度和合作度偏低,使得他们的利益不能很好地聚合,在集体行动中会由于过高的沟通成本导致“搭便车”问题的出现,形成农村居民数量规模大而政治影响力弱的“数量悖论”[6]。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对乡村的虹吸效应明显,农村发展的困境日益显现,村庄空心化、老龄化严重,留守人群合法权益保护亟待解决,以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代表的各类组织活动和诉求明显增多,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对1980年和2018年我国产业结构变化和城市化率变化比较分析后发现,1980—2018年农业产出占GDP比重从30.4%降为7.2%,同期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从80.6%降为40.42%。这意味着1980年每百分之一的农民生产了0.38%的GDP,2018年每百分之一的农民仅生产了0.18%的GDP(见表1)。虽然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和补贴,但农业产出份额相对大幅下降,2018年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占GDP份额不到1980年的一半,城乡对立的负面性和不良后果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