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1年和2018年我国精神卫生床位资源按人口和按地理面积的配置情况》

《表1 2011年和2018年我国精神卫生床位资源按人口和按地理面积的配置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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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8年我国精神卫生床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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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包括内蒙古、重庆、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011-2018年,我国精神卫生床位总数从213 877升至492 503,增幅为130.3%。从按人口的配置情况来看,我国每万人精神卫生床位数从1.6升至3.5,西部地区的增幅最大,其次是中部、东部。各地区每万人床位数均逐年增加,2011-2015年,每万人床位数最高的是东部地区,西部次之,中部最低,2016年后每万人床位数最高的是西部地区,东部次之,中部最低。从按土地面积配置情况来看,我国每万平方千米精神卫生床位数从223.8升至515.4,西部地区的增幅最大,其次是中部、东部。各地区每万平方千米床位数均逐年增加,呈现出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的特征。相关数据和变化趋势见表1和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