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医药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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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车间卫生等级划分及空气洁净度划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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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静态条件下医药洁净室(区)监测的悬浮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定方法》(GB/T16292)、《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定方法》(GB/T16293)、《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

(1)《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GB50457-2008)表3.2.1对“医药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等级”进行规定,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