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八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基本情况6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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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改建议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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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质而言,《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是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策服务的,是确保依法、民主、有效开展决策的程序保障。因此,其具体的功能定位、改革方向及着力点等都受到常委会组织结构、人员构成、会议制度、议题数量等因素的制约。就全国人大常委的履职实践来看,这几个因素都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就组织结构而言,专门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接受常委会领导)的规模已经扩容,本届全国人大设立了社会建设委员会,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取代了法律委员会。就人员构成而言,现在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规模增加到175人。就会议制度而言,临时会议次数开始增加,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加开三次会议。就讨论和审议的议题而言,其数量及种类均随着常委会职权的进一步多元化保持增长趋势。如表1所示,除了批准条约、协定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之外,其他几项职权的履行情况总体上均呈上升趋势,尤其从十一届、十二届开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