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第八至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口名额占总名额的比例(第十三届同第十二届)[2]》
这就涉及第二个原则“广泛代表性原则”,考虑到民族代表性、区域代表性、军队、归国华侨、港澳地区等特殊情况,其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统一规定。就军队特殊性而言,蔡定剑认为:“在中国,军队是政权的重要支柱,所以军队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占有重要位置。军队代表名额多少受政治形势的影响。历史上,当国家特别强调军队的作用时,军队人大代表的名额就会相应增加。”[4]他的这一理论合理解释了为什么在“文革”期间,军队全国人大代表增加到486名,占比16.85%。基于他的分析,其认为随着我国政治稳定,军队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有待于进一步减少。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解放军代表团作为唯一一个全国不分区代表团,如果减少到第一届的约5%的比例,即150人左右,则会少于广东、河南、山东等代表团的人数,而这对于一个传统的单一制大国来说,是不妥甚至危险的,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图表编号 | XD0016881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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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5 |
作者 | 鹿晓天、高民政 |
绘制单位 |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