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浙江省级层面间接相关的文化礼堂政策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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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法治文化补强及文化法治构建——基于浙江省杭州市的实证分析》
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浙江省从资金、队伍和考核等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举措,为农村文化礼堂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比如,2016年发布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专门强调,要发挥文化礼堂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建好文化礼堂,培育礼堂文化。《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5]51号)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包括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内容,确立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专项资金保障制度。
图表编号 | XD0011221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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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陈真亮 |
绘制单位 |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