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杭州市层面的农村文化礼堂相关政策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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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法治文化补强及文化法治构建——基于浙江省杭州市的实证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杭州市以此为契机,加快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效能化建设。2017年出台的《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要求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化礼堂等理事会制度,这是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一个新机遇和挑战。如果按照“法人治理”原则,就需首先梳理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管办分离形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关制度体系。其次,还要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健全文化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这就内在地要求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与发展中的“法治文化”和“文化法治”等问题的研究。
图表编号 | XD0011221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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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陈真亮 |
绘制单位 |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