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层卫生信息化规范与评价相关政策》
国家针对卫生信息化的建设出台了相关的建设标准与规范(见表2),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10]、《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13]等文件的指导下,各省份相继开展本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目前各省份的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已初具成效。但不同地区发展的重点和方向不尽相同,为整体把握各省份的信息化水平,找出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对基层卫生信息化应用水平进行测评。为此在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9]等文件中,强调了信息化评价的重要性,鼓励并支持各科研或行政机构研究或参与基层卫生信息化的评价。但由于我国基层卫生信息化无统一的建设模式,各地区信息化的基础设施、体系架构、业务功能等存在地区性的差异,国内尚未见对基层卫生信息化整体水平的评价研究[14]。
图表编号 | XD0017233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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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5 |
作者 | 徐晓敏、陈庆锟、陈荃、王岩、胡红濮 |
绘制单位 | 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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