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江苏省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发文部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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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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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不同时期,执行相同行政权力的部门被合并统计。

根据统计(见表1),有15个部门参与江苏省基层卫生人才政策的颁布,其中58项政策独立发文,占总样本的68.24%;27项政策联合发文,占总样本的31.76%。在联合发文的政策中,两个部门联合发文的数量为14项,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发文的数量为13项。政策文件颁布部门中参与发文超过10次的部门有5个。其中,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共参与制定政策46项,占政策总数的54.12%,独立发文27项,占其发文数量的58.70%。江苏省政府共参与制定政策35项,占政策总数的41.78%,独立发文28项,占其发文数量的80.0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独立发文1项,占其发文数量的8.33%。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分别发文12项和10项,均为联合发文。由此可见,江苏省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在颁布和施行过程中,联合发文的数量较少,各部门间的协调度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