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R&D税收激励平均处理效应的分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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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激励、制度环境与企业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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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行业分类进行分组检验。参照鲁桐、党印(2014)的标准,将样本企业划分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三大类。匹配结果表明(表3第1~3列),三大行业中,仅有资本密集型行业的R&D税收激励产生了显著的激励效应。其原因可能在于三大行业面临的研发依赖度不同(其研发强度分别为0.0156、0.0256和0.0467)和融资约束不同(现金流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310、0.0248和0.0373)。劳动密集型企业研发活动有限,对R&D税收激励不敏感,因而其难以产生研发支出效应。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依赖度高,但现金流最为充裕,研发资金短缺并不严重,因而,R&D税收激励产生的挤入效应有限。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研发强度适中,但该行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最大,一定的税收激励能产生较大的研发支出引诱效应。可见,并非研发强度越高的行业,R&D税收激励产生的挤入效应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