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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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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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者指出,我国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的陈述方式大致有两种:行为性目标表述和体验性目标表述。前者即“明确地说明学生行为结果是什么,所采取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测量、可评价。这种陈述方式通常指向可以结果化、量化的课程目标,常用于‘知识和技能’领域”。后者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表现的机会,所采用的表述动词往往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这种方式指向无须结果化的或难以结果化的教育目标,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安德森等人指出:“一个目标的陈述包含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动词一般描述意欲实现的认知过程,名词一般描述预期学生要学习或建构的知识。”而“从我国已颁布的各科课程标准来看,目标结构主要采用的正是‘学生+动词+名词(或名词短语)’的方式”。质言之,对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主要是其中的关键动词(即体现学习的认知过程)和重点名词(即学习的知识)进行具体的解构与剖析,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内容标准各组成成分的特征,进而合理恰当地设计与表述课堂学习目标。因此,基于标准的课堂教学设计,特别是其中的学习目标设计,尤其需要教育目标分类学理论的介入和引导。具体操作方法和现实意义可参见下一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