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非高污染行业的双重差分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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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质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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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的数据为t值;***为在1%水平上显著,**为在5%水平上显著。下同。

为了检验在非高污染行业中随时间变动的异质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的变化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本研究使用双重差分法进行检验。具体做法如下:(1)设置压力抵制型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个体虚拟变量,将非高污染行业样本中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按照均值分组,若高于均值,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的虚拟变量DRin_c取值为1,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的虚拟变量DSin_c取值为1,否则DRin_c和DSin_c均取值为0;(2)引入时间虚拟变量Tim,Tim=1,2,3,4,5;(3)生成交互项DRin_c·Tim和DSin_c·Tim。表4给出非污染行业双重差分检验结果,第2列和第3列分别给出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由表4可知,在控制了时间效应和个体效应后,压力抵制型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集中度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均不显著,即非高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变化与异质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相关性较弱,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受时间变化影响显著,说明其变化是时间变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