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合同诈骗罪适用财产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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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实证研究——以北京市102份判决书为样本》
笔者将民营企业家因涉及合同诈骗罪被判处财产刑的数据也进行了单独统计。如表4所示,企业家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的比例均非常高。将表4与前述表1、表2的数据结合来看,呈现的问题之一在于,在对民营企业家提高财产刑力度的同时,人身刑的适用并没有降低,甚至有加重的趋势。对于犯罪的民营企业家而言,往往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同时,个人财产也会被没收,或是被处以高额罚金,这导致民营企业家一旦罪名成立,基本上会沦落至“人财两空”的地步,对于企业家的刑罚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又严又厉”的特征:罪名的增加和罪状的修改导致入罪容易,同时所处的人身刑和财产刑非常严厉。
图表编号 | XD0010169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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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5 |
作者 | 单奕铭、万方亮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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