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已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上市公司各等级缺陷披露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迪博(DIB)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
笔者按缺陷重要性程度对2007~2016年近十年来各等级缺陷的披露状况统计后发现,在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企业里,进一步披露重大或重要缺陷的公司占比极少(见表1),究其原因,在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往往突发性较强,对企业声誉和未来发展前景相当不利,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贸然披露。只有第三方监督者(如审计师)介入时,企业才不得不进行披露。因此,仅以缺陷等级作为区分内部控制缺陷的标准可能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那么,既然以高管薪酬作为研究对象,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根据缺陷所描述的内容直接识别,更细致地考察内部控制缺陷的差异化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012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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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23 |
作者 | 李百兴、王博、卿小权 |
绘制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