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各省份进行环保督察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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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与空气污染治理——基于地级城市微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注: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
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9月11日对31个省份进行了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21号议案的答复意见》(环建函[2018]13号)可知,截至2018年9月2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地方移交38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公开问责2266人。中央环保督察极大地提升了各省份党委政府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效果,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性转型,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5月31日启动了“回头看”。截至2018年8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各省份进行环保督察的起止时间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100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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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7 |
作者 | 王岭、刘相锋、熊艳 |
绘制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