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香港高等法院部分民事案件调解情况*(2014-2018年)》
数据来源:香港司法机构*有关统计数字只包括6类2009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措施适用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民事案件,即民事诉讼、海事诉讼、商业诉讼、建筑及仲裁诉讼、伤亡诉讼及杂项案件。^有关数据只包括在指定期限内呈交的调解报告书。
2018年11月,香港政府在邻近西九龙法院大楼内的小额钱债审裁处开设西九龙调解中心,这是为调解而设的专有设施。由政府委任的独立统筹机构(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同时在西九龙调解中心推出“小额个案调解先导计划”,为小额钱债审裁处案件及其他争议金额不多于审裁处司法管辖权限(即港币75,000元)的案件提供调解服务。截至2019年5月中,先导计划收到124宗调解个案,当中有75宗个案进行了调解,44宗经调解后双方愿意和解,亦有7宗在调解开始前已经解决。[27]
图表编号 | XD0010083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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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朱芬龄 |
绘制单位 | 香港高等法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