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幼儿年龄、家庭SES的母亲一般与特殊教养效能的多因素方差分析(N=813)》
以母亲一般和特殊教养效能为因变量,进行3(幼儿年龄:小、中、大班)*3(家庭SES:低、中、高)的多元方差分析。其中,家庭SES由母亲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的标准化分数根据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按比例合成[10],并按得分升序排列的前后27%分为低、中、高三类。结果表明,幼儿年龄在特殊教养效能上主效应显著,F(2,813)=9.91,P<0.001;家庭SES在一般教养效能上主效应显著,F(2,813)=4.03,P<0.05。幼儿年龄与家庭SES在母亲一般与特殊教养效能上的交互作用不显著。进一步的单变量方差分析显示,大班幼儿母亲特殊教养效能显著高于中、小班幼儿母亲,高家庭SES母亲的一般教养效能显著高于低家庭SES的母亲。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9893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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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李晓巍、周思妤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